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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姓名

王伟嘉

来信时间

2025-09-15

来信主题

退伍军人被安置到某单位后,持介绍信报到时被告知无岗位

来信内容
回复时间

2025-09-15

回复单位

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

回复内容

根据您的问题,现回答如下:

根据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》,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,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具接收信当月起,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%逐月发放生活费。《退役军人安置条例》也规定,有违反退役军人安置法律法规行为的,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,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。因此,退役军人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,由其监督落实,要求单位发放生活费或提供工作岗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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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
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盟行署2号楼5楼525室

邮箱:tuiyijunren2018@163.com 电话:0479—6906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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